发布日期:2024-08-25 13:51 点击次数:118
消息,近日,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因为在2024年4月23日至4月25日的“回头看”检查中,存在“CT1101S1-15条带与CT1101回风巷贯通调度无停止采区作业相关记录”的违规行为,被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根据公告内容,国务院安委办督导组在对司马煤业conducting a"look back"inspection from April23to April25,2024,发现“CT1101S1-15条带与CT1101回风巷贯通调度无停止采区作业相关记录”。
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四十一条,构成了严重违规行为。长治市应急管理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》第一百零二条,对其进行了处罚,决定罚款人民币3万元。